周郑交质
左丘明〔先秦〕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郑武公、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周平王分权给虢公,郑庄公怨恨周平王。周平王说:“没有的事。”于是周王、郑国交换人质:周平王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
周平王死后,周王室准备让虢公掌政。四月,郑国的祭足帅军队收割了温邑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周和郑互相仇恨。
君子说:“信用不发自心中,交换人质也没有益处。开诚布公互相谅解地行事,用礼教约束,即使没有抵押,谁能离间他们呢?假如有真诚的信用,山涧溪流中的浮萍,蕨类水藻这样的菜,装在竹筐铁锅一类的器物里,用低洼处沟渠中的水,都可以供奉鬼神,献给王公为食,
评析
本文前两段,只用寥寥七十多字,就把春秋初期周王室和它的同姓诸侯国郑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揭示出来。日渐衰微的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以保持政权的平衡。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对周平王准备采取的这一举措怨恨不已。尤其值得玩味的是,为了达成妥协,作为天子的周平王和作为诸侯国国君的郑庄公,居然采用了进入春秋时代以后各诸侯国间普遍采用的一种外交手段,即交换质子。那么,这一外交手段是否奏效了呢?第二段的记述则对这一举措做出了历史否定。历史的辩证法雄辩地证明,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
赏析
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并由此得出结论,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又不依“礼”行事,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最后,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
创作背景
在自春秋起始的东周,从平王东迁立国,就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为了达成妥协,周平王和郑庄公,居然采用了交换质子这一手段。而这一手段并没有奏效。以上就是该文的背景。
参考资料:完善
1、
王长印,余芬兰注译·无障碍读经典:左传:长春出版社,2013年
简析
《周郑交质》是一篇散文。这篇散文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这说明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最后,得出结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全文引经据典,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61篇诗文 2005条名句
駉
诗经·鲁颂·駉之什〔先秦〕
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驈有皇,有骊有黄,以车彭彭。思无疆,思马斯臧。
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骓有駓,有骍有骐,以车伾伾。思无期,思马斯才。
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驒有骆,有骝有雒,以车绎绎。思无斁,思马斯作。
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骃有騢,有驔有鱼,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
月出
诗经·国风·陈风〔先秦〕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诸稽郢行成于吴
佚名〔先秦〕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不可以授命。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
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敢私告于下执事曰:‘昔者,越国见祸,得罪于天王,天王亲趋玉趾,以心孤勾践,而又宥赦之。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孤不敢忘天灾,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今勾践申祸无良,草鄙之人,敢忘天王之大德,而思边陲之小怨,以重得罪于下执事?勾践用帅二三之老,亲委重罪,顿颡于边。今君王不察,盛怒属兵,将残伐越国。越国固贡献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军士,使寇令焉!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天王岂辱裁之?亦征诸侯之礼也。’”
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无成功。’今天王既封殖越国,以明闻于天下,而又刈亡之,是天王之无成劳也。虽四方之诸侯,则何实以事吴?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